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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2020年招聘公告(40人)||附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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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11:04: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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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医科大学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山西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山西医学传习所,1919年创建于古城并州。1932年改为私立山西川至医学专科学校,1940年更名为山西大学医学专修科,1946年升格为国立山西大学医学院。新中国成立后,学校步入崭新的发展时期。1953年独立建校更名为山西医学院,1996年更名为山西医科大学。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个法医学本科专业院校、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第三批和山西省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护理学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开办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25所医学院校之一、全国首批恢复儿科学本科专业的8所医学院校之一、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
为满足我校教学科研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现将2020年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2020年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8月14日以后出生,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要求;
6.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得以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二、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计划数为40个,具体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见《山西医科大学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三、招聘程序(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将以下材料整理打包,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zhaopin@sxmu.edu.cn,邮件主题名称为姓名+院校+专业。材料包括:
1.《山西医科大学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扫描件。
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24日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原件。招聘工作领导组成员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以及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提交资料具体时间通过学校网站公告。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学校组织5人及以上专家组成考核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考核。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应聘人员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学校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和人事关系。对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医科大学人事处。
联 系 人:张老师  常老师  范老师
咨询电话:0351-3985290,18801235780。
举报电话:0351-3985187,1360358698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医科大学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docx
          2.山西医科大学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docx

  山西医科大学
2020年8月14日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或在www.sxgkw.cn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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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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